市委组织部关于王俊宁等5位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
【字体: 】【发布时间:2011-07-19】 【作者: 】 【阅读次】【关闭窗口】
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现将市委研究拟转任(提任)副处级领导职务的王俊宁等5位同志予以任前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5日。在此期间内,欢迎群众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情况,发表看法和意见。
  公示对象:
  一、拟转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人员(按姓氏笔画为序):
  1、王俊宁,男,汉族,城厢区华亭镇人,1963年8月出生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现任莆田市法院刑一庭庭长、副处级审判员。
  主要简历:于1988年8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参加工作,1999年3月起历任莆田市法院副科级助审员,刑三庭副庭长,审判监督庭副庭长;2001年11月起历任莆田市法院正科级审判员,刑一庭庭长;2007年2月起任现职。
  2、李祖杰,男,汉族,荔城区镇海街道人,1957年4月出生,九三学社社员,大学学历,高级工程师,现任莆田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副调研员。
  主要简历:于1982年7月华南热带作物学院栽培系毕业参加工作,2002年10月起任莆田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;2005年12月起任莆田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所长;2010年3月起任现职。
  3、吴明贤,男,汉族,仙游县枫亭镇人,1960年8月出生,中共党员,中央党校大学学历,现任莆田市法院民二庭庭长、副处级审判员。
  主要简历:于1980年7月福建林业学校林业专业毕业参加工作,1991年6月起任莆田市法院纪检组副科级检查员;1998年1月起历任莆田市法院正科级审判员,行政庭副庭长,机关党委会专职副书记(其间: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);2005年2月起任莆田市法院副处级审判员;2005年10月起任现职。
  4、陈思容,男,汉族,仙游县赖店镇人,1966年5月出生,中共党员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现任莆田市法院办公室主任、副处级审判员。
  主要简历:于1987年8月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参加工作,1999年3月起任莆田市法院研究室副主任、副科级审判员;2001年11月起历任莆田市法院正科级审判员,城厢区法院副院长、党组成员(正科级),市法院办公室主任(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参加福建省委党校在职党政干部研究生班政法专业学习);2010年2月起任现职。
  二、拟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人员:
  1、吴丽仙,女,汉族,仙游县鲤城街道人,1963年7月出生,中共党员,中央党校大学学历,现任秀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(正科级)、党组成员。
  主要简历:于1979年11月参加工作,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参加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,1995年1月起历任莆田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、起诉科科长;2002年9月起任秀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党组成员(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),2005年7月起任现职。

公示电话:12380
  来访、来电时间:正常工作时间(逢节假日照常进行)
  接待科室: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、举报中心
  来信投寄: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、举报中心
  邮政编码:351100
 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7月18日